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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出台共有产权住房新政
  • 信息来源:市住房城乡建设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6-08-24 08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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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我市积极探索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,紧扣“盘活存量房源、优化人才安居、服务产业发展”工作目标,结合实际,形成《泰州市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》,双向破解房源闲置、群众安居难题。

构建市场化政企协同安居机制。按照“政府引导、企业主体、市场运作、自愿参与”的原则,厘清住建、国资、自然资源等部门职责边界,搭建分工明确、联动高效、监管闭环的运行机制。

降低申购门槛,扩大保障覆盖范围。此次新政突出普惠保障导向,申购全面取消户籍、收入限制,仅要求申请人在泰稳定就业且名下无本地自有住房。

建立精准化房源供给服务体系。建立严格的房源准入制度,明确共有产权房源需满足权属清晰、无抵押查封等准入标准,从源头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。同步建立全市统一房源信息库,依托数字化政务平台,实现线上申报、智能比对、按序轮候,确保房源动态更新、分配公平公正、供需精准匹配。

完善阶梯式产权流转管理制度。借鉴各地成熟实践经验,设置5年产权增购过渡期,支持购房群众结合自身经济状况,自主选择时机增持剩余国有产权份额。推动各类惠民政策叠加落地,共有产权购房人群可同步享受人才购房补贴、贷款贴息等政策,最大化降低安居成本、释放政策红利。

打造多维度数字监管体系。搭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,对产权登记、日常使用、增购转让、上市交易等环节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。严格坚守共有产权住房的民生安居属性,建立失信约束、追责问责机制,明确禁止违规抵押、私下转让、投机套利等行为,确保政策公平普惠。

此次共有产权住房新政的出台,有效降低了青年群体的置业门槛,将精准吸引各类人才留泰发展,为全市产业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的安居保障支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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